理念及政策

1.理念 Rationale

本校遵循會祖聖若望鮑思高神父提倡之「預防教育法」的精粹:以理智、宗教和仁愛作為教育原則,為學生提供全人教育,培養學生完整的人格。我們深信每個學生都有其個別潛能,只要有適當的培育,他們都可以發揮其潛質,以迎接人生挑戰。

2.政策聲明 Policy Statement

本校秉承基督精神,致力提供具挑戰性及發展性的課程及環境,讓學生在喜樂中學習,發揮個人潛能,追求卓越,各展所長。資優課程的設計為強化學生之學習能力,並培養其自主學習的精神及積極進取的人生觀,以貢獻社會。

3.資優學生的定義 Definition of the Gifted and Talented

  •    智力經測定屬高水平;
  •    在某一學科有特強的資質;
  •    有獨創性思考;
  •    在繪畫、戲劇、舞蹈、音樂等視覺及藝術方面特有天份
  •    有領導同輩的天賦才能;
  •    在競技、機械技能或體能的協調有特出的天份。

﹝資料來源:教統會第四號報告書 (1990)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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