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旨:
環境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一部分。1999年《學校環境教育指引》中建議學校通過學校集會(如早會、週會)、德育及公民教育課、有關學科以及課外活動,推行環境教育。使學生關注環境,而且能就環境保護作出有識見、合理和實際可行的決定,同時身體力行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,致力締造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環境。 (自1999年香港課程發展議會編訂 《學校環境教育指引》)
活動內容及政策:
回收活動
環保大使計劃
「 一人一株活動 」暨 「環保花盆設計比賽」
校園齊惜福計劃
清潔之星班別選舉